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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航道工程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文章來源:天津市航道工程處發布時間:2021-10-08

  根據本處崗位需求和發展需要,依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航道工程處

  (二)招聘單位現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福建路7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公益二類財政補助正處級事業單位     

  (四)主要職能:天津市航道工程處始建於1897年,現隸屬於天津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主要承擔著我市內河航道的疏浚、測量、養護、整治以及確保京津兩地安全度汛。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10人。其中管理崗1人;工勤崗9人,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航道工程處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已取得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應屆畢業生是指離校未就業的2021屆畢業生和2019、2020年畢業後未就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纔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2019、2020、2021年畢業的能夠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畢業生可按應屆生對待。招聘應屆畢業生的比例不低於50%。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戶籍且由本市應征入伍,服役滿兩年(含)以上,光榮退出現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關規定安置工作或自動放棄安置工作資格的退役士兵。

  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10月12日。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2日以後出生。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素養和技能;

  4.具有本市戶籍人員;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7.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航道工程處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報考人員從2021年10月8日開始,在下列網站查詢:     

  天津市交通集團網站:http://www.tjjtjt.net

  天津市航道工程處網站:http://www.tjhdc.com
      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報名及繳費

  考試報名及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網址:http://rsks.hrss.tj.gov.cn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

  繳費時間: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得低於1:3。統計報考人數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於2021年10月19日電話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2021年10月20日9:00至16:00報考不能開考崗位的考生進行網上改報。

  六、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兩科《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會計崗考財會類、工勤崗考文字綜合類),試卷滿分各為100分。面試為結構化面談。(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專業知識和素質能力。

  筆試時間:2021年11月7日

  報考人員可於2021年11月3日9:00從報名網站下載筆試准考證並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於2021年11月23日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於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具體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畢業證、學位證、外語水平等級證,職稱證,有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本人科研項目獲獎證書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天津市航道工程處(河西區福建路7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綜合分析和表達能力。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後當場公布。

  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21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並下載面試准考證。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具體時間另行電話通知;地點:天津市航道工程處(河西區福建路7號)。

  (四)成績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

  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百分制)×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2021年12月22日在報名網站公布總成績。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如仍出現並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體檢人員。

  七、體檢和考察

  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體檢的項目、標准,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准出臺之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和規程執行。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審。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 公示和聘用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准,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在公告發布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事業單位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遞補     

  對於在招聘過程中出現自動放棄和不合格人員的情況,按相關文件規定,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十、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本次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請考生隨時關注天津市人纔服務中心網站及天津市航道工程處網站發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考試過程中有關防疫工作安排。    

  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如遇突發狀況,本次公開招聘各程序時間、方式將通過公告發布網站另行通知,凡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招聘各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報考諮詢電話:022-83832330

  報考監督電話:022-83832413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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