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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關於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
文章來源:天津市公安局發布時間:2020-04-14

  天津市公安局

  關於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

  廣大市民: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重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近期,不法分子借新冠肺炎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社會危害極大。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我市經濟社會良好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安機關決定,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市組織開展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為主要內容的“雷霆四號”專項行動。全市公安機關將集中優勢警力、加大打擊力度,集中破獲一批犯罪案件,集中摧毀一批境內外犯罪窩點,集中抓獲一批犯罪分子,堅決實現“發案少、破案多、群眾損失小”,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

  二、在嚴打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同時,公安機關將組織社會各界共同開展全覆蓋、立體式的社會宣傳活動,進校園、進醫院、進企業、進社區、進市場、進農村,形成多媒體、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反詐宣傳攻勢,全力營造“鋪天蓋地、人盡皆知”的濃厚氛圍,使識詐防詐意識深入人心,警民攜手共同築牢反詐防線。

  三、針對冒充“公檢法”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公安機關提示:1.公檢法機關辦案會當面向涉案人出示證件或相關法律文書;2.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傳真、QQ等形式辦案;3.公檢法等部門之間不會相互轉接電話;4.公安機關異地辦案需通報屬地公安機關配合,不會通過電話直接開展案件調查;5.公安機關不會要求公民進行個人信息或資產認證;6.公安機關不存在安全賬戶,更不會讓公民進行轉賬匯款。

  四、凡是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銀行卡、身份證或販賣電話卡,用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均屬違法犯罪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在此,公安機關正告正在組織、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人員,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請廣大市民遇到來歷不明的電話、手機短信、聊天信息、網絡鏈接,不要輕信、及時掛斷、不點鏈接、不予回復。無論什麼情況都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第三方支付信息、銀行賬戶信息,不經確認不向他人賬號進行轉賬。堅決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提醒家人、朋友、同事和身邊人,特別是老年人、公司財會人員、在校學生以及接觸社會少、信息閉塞人員,切實提高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一旦遇到和發現電信網絡詐騙,立即撥打110報警!

   

  天津市公安局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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