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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宣傳提綱
文章來源:集團黨委宣傳部發布時間:2019-09-30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為將《條例》精神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集團黨委宣傳部全面提煉歸納《條例》主要精神,組織編寫《宣傳提綱》,解讀核心要義和思想精髓,要求各單位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宣傳解讀和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關於宣傳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一、《條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一)背景:為做好新形勢下宣傳工作,迫切需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宣傳工作形成的寶貴經驗和有效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為宣傳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意義:《條例》是宣傳領域的主乾性、基礎性黨內法規,以剛性的法規制度為全黨開展宣傳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導和支橕,標志著宣傳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邁上新的臺階,在黨的宣傳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裡程碑意義。

  二、《條例》的主要框架

  《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工作地位作用、目標任務、職責使命、實踐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論述貫穿其中。

  《條例》共13章53條,大致分為三個板塊。第一板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和職責兩章,主要是目的依據、定位作用、指導思想、根本任務、工作原則,以及機構設置、黨委和黨委宣傳部職責等管總的內容。第二板塊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規定了宣傳領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論、新聞輿論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設、文化文藝、互聯網宣傳和信息內容管理、對外宣傳、基層宣傳工作、意識形態管理、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等。第三板塊包括保障和監督、附則兩章,主要是機制保障、經費保障、表彰激勵、調研輿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規定。

  三、《條例》關於宣傳工作定位作用、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

  (一)定位作用:《條例》規定,宣傳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是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加強黨的思想政治領導、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執政基礎的重要方式。

  (二)指導思想:《條例》規定,宣傳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三)根本任務:《條例》提出了『一個高舉』『兩個鞏固』『三個建設』的宣傳工作根本任務。

  四、《條例》對各級黨委承擔的宣傳工作職責規定

  《條例》規定了黨委的7項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宣傳工作;

  (二)定期研究部署宣傳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每年向黨中央或者上一級黨委報告宣傳工作情況;

  (三)研究制定宣傳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權限制定宣傳工作相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推動制定宣傳工作相關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

  (四)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統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

  (六)領導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選優配強宣傳系統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加強宣傳乾部、人纔隊伍建設;

  (七)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做好本部門本單位本領域宣傳工作。

  《條例》還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委監委,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等,參照黨委履行相應宣傳工作職責。

  五、《條例》對各級黨委宣傳部承擔的工作職責規定

  《條例》規定了黨委宣傳部的16項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對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宣傳工作重要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

  (二)統籌協調意識形態工作,組織協調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合巡視巡察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三)指導協調理論研究、學習、宣傳工作;

  (四)統籌分析研判和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工作,協調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五)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統籌指導廣播電視工作,組織指導『掃黃打非』工作;

  (六)統籌指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組織指導思想道德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

  (七)統籌協調精神文化產品創作和生產,協調組織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推動群眾文化建設;

  (八)指導協調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以及旅游業發展,指導協調國有文化資產監管工作;

  (九)宏觀指導互聯網宣傳和信息內容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新媒體建設與管理;

  (十)統籌開展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協調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工作,協調人權宣傳工作;

  (十一)協調推進宣傳領域法治建設;

  (十二)統籌指導輿情信息工作;

  (十三)負責宣傳工作的內容建設和口徑管理;

  (十四)按照乾部管理權限負責宣傳系統領導班子和乾部、人纔隊伍建設管理;

  (十五)指導下級黨委宣傳工作;

  (十六)完成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條例》對加強基層宣傳工作實招

  考慮到基層宣傳工作相對薄弱,《條例》把基層宣傳工作單列一章,對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的宣傳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在機構設置和工作力量上,規定鄉鎮(街道)黨組織明確1名黨委(黨工委)委員負責宣傳工作,村(社區)黨組織配備宣傳員;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黨組織設置宣傳工作機構;高校黨委設立宣傳部;國有參股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宣傳員;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宣傳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從事宣傳工作的人員。

  在陣地建設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廣播電視機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中心、文體廣場等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在經費保障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健全農村文化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群眾性文化活動開展,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加大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

  七、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按照《條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乾部目標管理,納入監督執紀問責范圍。

  中央宣傳部將從以下方面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一是加強學習宣傳。推動將《條例》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和宣傳闡釋,讓黨員乾部准確把握《條例》精神和主要內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強統籌謀劃,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宣傳領域法規制度,把《條例》各項規定落細落小、落到實處。三是做好督促落實。適時開展專題調研,深入了解《條例》貫徹落實情況,推動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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